二、授权基础与范围
2.1 甲方授权乙方
2.1.1 甲方自愿将其上传至平台的全部作品,以独家授权模式授予乙方运营,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1)将作品在平台展示、推广,对接潜在授权需求,开展作品著作权独家使用权的有偿授权许可相关运营活动;
- (2)对甲方作品进行必要的格式转换、压缩、标注(标注平台标识及版权信息),以适配平台展示及运营需求;
- (3)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对作品进行二次创作,形成二次创作作品,并对二次创作作品进行运营、推广及相关授权活动;
- (4)对自身及相关方的作品使用、二次创作行为进行合规监管,维护作品版权及甲方、乙方的合法权益;
- (5)就作品的版权侵权行为,以乙方自身名义进行维权(包括但不限于发函、诉讼、仲裁等)。
2.1.2 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授权范围内的作品享有完整、合法的独家版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归属争议、抵押、查封、已授权第三方使用等),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若因甲方作品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维权费用、诉讼费等)。平台已尽到合理审核义务且对供稿人的违约行为不知情的,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2.1.3 授权期限:授权有效期为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约定授权期限届满前1个月,若甲方未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本授权协议自动续签3年,续签次数不限;若甲方需终止本授权协议,应提前30日通过书面说明形式提交乙方,经乙方确认后,双方解除授权关系;若甲方未按上述约定提前提交书面终止说明,擅自撤销授权,需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推广成本、已发生的运营损失等)。
2.1.4 甲方承诺,在授权期限内,不得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展示、推广、销售本协议项下作品,不得将作品授权给任何第三方平台运营,不得对作品进行任何可能影响乙方授权权利的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抵押、质押等)。若甲方违反本约定,视为严重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没收甲方已获得的收益,并要求甲方支付授权相关费用总额3倍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需另行补足。
五、版权保护与侵权责任
5.1 版权保护:双方均应尊重和保护原作品及二次创作作品的版权,不得实施任何侵犯版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传播、修改、改编、出租、出售等未获得授权的行为)。乙方建立版权保护机制,对平台上的作品进行版权标注,采取技术措施防止作品被非法下载、传播。
5.2 侵权投诉:任何一方发现他人侵犯本协议项下作品版权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确认侵权行为成立的,立即采取下架、删除、屏蔽等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并以自身名义进行维权。
5.3 侵权责任:
- (1)若甲方作品存在权利瑕疵,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没收甲方已获得的收益;
- (2)若乙方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使用作品、进行二次创作,或歪曲、篡改原作品,需向甲方支付授权相关费用总额2倍的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补足;
- (3)若乙方未履行版权保护义务,导致作品被非法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台风、战争、政策调整、网络中断、系统故障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件。
8.2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相关部门出具),双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协商决定部分履行、延期履行或解除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九、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法规)。
9.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约定。
甲方(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被授权方/平台方):山东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山东文化数据交易平台作品上传及销售服务协议
甲方(授权方):
乙方(被授权方):山东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一、总则
1.1 平台是原创数字资产作品供应平台和定制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正版原创数字资产作品解决方案。
1.2 平台提供作品交易及授权服务,包括作品检索、展示下载、交付、出具授权书等。平台中的交易内容为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的有偿授权许可,不涉及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转移。
1.3 “平台服务”提供数字资产服务与供需撮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分类搜索、资源合规报告、资产入表、需求发布、信息联络、交易对接等。
1.4 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
- 1.4.1 “平台用户”或“用户”是指与平台签订《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并完成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1.4.2 “供稿人”是指在平台上传作品进行销售的实名认证用户或单位主体;“创作人”是指在“平台服务”提供作品定制服务的实名认证用户或单位主体,除提供定制服务外,创作人还可上传作品作为参考案例,创作人上传的案例作品将同步到“平台案例”进行展示。“供稿人”和“创作人”在本协议中统称为“甲方”。
- 1.4.3 “平台”是指山东数字文化集团旗下运营的专业原创数字资产作品供应平台和定制服务平台https://dat.dzng.com网站,在本协议中为“乙方”或“乙方平台”。
- 1.4.4 “作品”是指甲方原创或依法取得有效授权并上传至乙方平台的数字创意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数字报、图片(包含历史影像)、视频、新闻图视频、设计作品、音频素材、软件插件、虚拟道具、模型文件、数据集等)。
- 1.4.5 “购买方”是指通过平台“资源市场”购买作品,向平台支付作品授权许可费并下载作品的用户。
- 1.4.6 “作品定制人”是指通过平台“平台服务”与甲方进行作品定制服务对接的需方用户。
- 1.4.7 “被授权方”是指购买方根据《山东文化数据交易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山东文化数据交易平台作品授权服务协议》和平台授权规则,在作品授权书中指定的实际使用作品的民事主体(即作品的实际使用方)。购买方既可以明确自身为被授权方,也可以指定其他民事主体作为被授权方,单个作品单次授权的被授权方为单一主体,若购买方在被授权方一栏填写多个主体,则该次授权无效。
- 1.4.8 “使用”是指购买方在平台购买作品并按照乙方平台授权规则及《平台作品授权服务协议》的要求正确填写授权书所需信息并获取作品授权书后,指定的被授权方可在授权书约定的范围内对作品进行使用。此定义特指本协议相关条款中涉及对作品的使用,非对作品的使用不受此定义的约束。被授权方不得超出授权范围使用作品,也不得将作品转授权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被授权方自行承担。
1.5 本协议是明确甲乙双方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条款,本协议与《山东文化数据交易平台用户服务协议》等平台发布的规则、条款和协议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甲方理解并知悉,平台可能根据运营需要适时对本协议进行修订,该等修订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并具有等同于本协议的效力。平台会在官网https://dat.dzng.com公布本协议修订后的最新版本,并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或其他适当的方式提醒甲方更新的内容,以便甲方及时了解变更后的协议内容或规则。若甲方无法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内容或规则,甲方有权停止使用平台提供的服务;如甲方继续使用平台提供的相关服务,视为甲方同意接受修订后的全部内容,当甲方与平台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条款或规则为准。
二、作品授权规定
2.1 购买方在乙方平台购买并下载作品,以及获取作品授权书等不视为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转移。
2.2 作品定制人与甲方中的创作人通过乙方“平台服务”达成作品定制交易后,其双方自行约定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2.3 甲方认可乙方关于作品的授权规则,购买方通过乙方平台购买作品的,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授权方向被授权方出具作品授权书,明确被授权方使用作品的范围和要求,被授权方由购买方在作品授权书中指定。甲方同意并承诺:在符合乙方授权规则的前提下,通过乙方平台销售的作品,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授权方向购买方指定的被授权方出具作品授权书(在甲方作为乙方平台供稿人期间,该授权一直有效且不可撤销),甲方认可乙方出具的作品授权书的效力。但对于购买方已经获取作品授权书的,乙方不再重新出具。若甲方终止在乙方平台销售作品(即甲方不再是乙方平台供稿人),则乙方不再享有该权利,但乙方在有权期间出具的授权书仍有效。
2.4 购买方在乙方平台购买作品后需按购买的授权类型在指定的授权范围内使用作品。
2.5 不同授权类型的授权范围有差别,由乙方向购买方提供电子版本的作品授权书,由购买方自行在乙方平台申请获取。甲方认可购买方通过乙方平台获取的作品授权书的效力,购买方获取作品授权书的时间即为被授权方获得作品授权的生效时间。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
- 3.1.1 甲方有权决定上传至乙方平台作品交易的定价权。
- 3.1.2 若被授权方超出作品授权书约定的授权范围使用作品,或将作品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权向作品的被授权方主张权利,亦有权要求乙方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提供双方交易中产生的各种证据,以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但乙方不负因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和损失。同时甲方授权乙方有权以乙方的名义独立向作品被授权方或其他侵权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措施),甲方应当应乙方要求出具相应授权文件。
- 3.1.3 甲方中的供稿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申请加入乙方提供的作品独家销售模式。
3.2 甲方的义务
- 3.2.1 甲方在此明确陈述并保证:对上传到乙方平台的所有作品均拥有单独、完整的著作权或取得了必要的著作权授权;对作品中涉及到的人物肖像是通过合法途径制作或获取的,未对人物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并已获得肖像权人的真实授权,有权上传、销售含有人物肖像的作品;对作品中涉及的肖像权授权情况填写准确无误。
- 3.2.2 甲方在平台上传作品或发布内容前需先进行实名认证,如实填写主体身份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扫描件进行身份验证,并保证相关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届满的,甲方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传新的有效证件。
- 3.2.3 甲方应提供上传至乙方平台作品的标题、简介、标签、分类等信息,并保证这些信息真实、准确,并自愿承担由于作品信息有误,误导用户引起的投诉后的退款或违约金及其他法律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3.2.4 甲方中的供稿人申请成为平台“供稿人”后,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义务。
- 3.2.5 甲方在“平台服务”提供作品定制服务时,应当谨慎、负责地编辑服务相关信息,如标题、服务描述、费用标准等。
- 3.2.6 甲方作为“平台服务”创作人上传作品时,甲方应自行编辑、修改作品标题、作品描述、标签、分类等信息,并确保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 3.2.7 甲方与作品定制人之间的关于作品定制服务的履行,由双方自行约定,乙方对作品定制服务的合作形式不做任何干预,对定制成品的质量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因作品定制服务产生的争议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3.2.8 甲方通过乙方平台上传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隐私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公开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专有权利及其他合法权利/权益,因甲方在乙方平台上传或发布作品而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或衍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
- 3.2.9 甲方不得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任何非法、淫秽、色情及其他违反公序良俗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传销、诈骗、侵权、反动行为等,乙方有权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在不事先通知甲方的情况下立即删除、停止从事此类活动的帐户使用。
- 3.2.10 甲方同意并认可乙方关于作品的授权规则和授权模式,同意乙方对作品授权范围及使用方式的许可。若通过乙方平台购买作品并获得授权许可的被授权方按照作品授权书的要求和范围使用作品而产生侵权纠纷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处理。若因侵权纠纷事件给购买方、被授权方及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 3.2.11 如甲方处分其作品(如对外许可、授权、转让等)导致其著作权不完整,或无权继续在乙方平台销售或展示作品,甲方应当及时下架作品,如平台或被授权方因甲方处分作品的行为面临争议或遭受损失,应当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 3.2.12 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对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行为,本协议已有规定的,适用本协议;本协议尚无规定的,乙方有权依规酌情处理,但乙方对甲方的处理不免除甲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乙方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
- 3.2.13 甲方有权收取销售作品的授权许可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的权利
- 4.1.1 乙方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修改本协议或制定、修改各类规则,并在乙方平台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若甲方无法同意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甲方有权停止使用相关服务,如甲方继续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则视为甲方已接受经修订的条款。
- 4.1.2 对于购买方通过乙方平台购买的作品,基于甲方的授权,乙方有权作为授权方向作品的被授权方出具作品授权书。但乙方无权再次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该第三方的名义对外授权作品。
- 4.1.3 乙方认为甲方提供上传至平台的作品的标题、简介、标签、分类等信息不准确或有误的,乙方有权进行调整优化。
- 4.1.4 乙方有权对甲方上传至平台的违规作品退款或者根据乙方制定的相应规则处以违约金、冻结资金等。
- 4.1.5 为充分体现作品的经济价值,提高作品的销量,乙方基于运营销售策略,对平台的作品,若购买方满足购买作品的折扣条件,乙方有权在作品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对符合要求的购买方给予一定的折扣。同时乙方有权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前提下推出不同形式和种类的促销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折扣、优惠券、满减等。
- 4.1.6 甲方上传的作品须经乙方按照乙方平台相关规则审核通过才能被发布。若乙方在审核时或者在作品上传后发现作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乙方的有关规则,乙方有权单方立即停止该作品的上传,或下架删除该违规作品。
- 4.1.7 为扩大作品的传播力度,乙方可以使用作品开展相关宣传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分享、后期剪辑或以创作衍生作品方式在相关媒体平台上发布),上述行为视为已获得甲方授权许可,并无需另行向甲方支付费用。
- 4.1.8 乙方有权基于宣传推广目的,无偿展示、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商标、LOGO、作品及其他相关信息,有权展示、推广甲方上传的作品。乙方有权基于作品营销目的,以网站运营方身份与其他第三方就作品的预览图、作品网络链接等进行合作。
- 4.1.9 当用户或者任何第三方认为甲方上传或者发表于乙方平台的作品侵犯其合法权利、权益或利益,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乙方平台的投诉指引向乙方发出停止侵权通知时,乙方可以根据权利人提供或者乙方掌握的证据自行判断、决定是否删除涉嫌侵权的信息以及删除该等侵权信息所需合理必要的时间。乙方有权下架或删除乙方认为不适合出售、不适合做案例展示、涉嫌侵权、违反法律法规、质量不高的作品。因投诉方错误通知造成甲方或平台损失的,投诉方应承担侵权责任。平台可在处理通知时,提醒投诉人此法律风险。对于明显的恶意通知,甲方或平台有权依法主张加倍赔偿。
- 4.1.10 甲方如有上传非自己原创且未经权利人授权作品、模仿他人作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等违规行为,乙方有权采取取消其上传资格、冻结交易账户等限制措施。
- 4.1.11 甲方上传至乙方平台的作品遭到第三方侵权指控的或遭受侵权起诉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该侵权行为给乙方造成恶劣影响及损失或使乙方遭受赔偿的,甲方还应承担乙方因甲方侵权事件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赔偿费用以及其他因此而支出的各类费用。乙方因甲方作品侵权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基于《平台用户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和规则之约定向甲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形式)。
4.2 乙方的义务
- 4.2.1 乙方将在现有技术水平的基础上保证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尽量避免网站服务中断等情形出现,保障用户的正常功能使用。
- 4.2.2 对甲方使用乙方产品中所遇到的功能及服务的问题或情况,应及时回复。
- 4.2.3 乙方不得超出甲方的授权要求和范围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授权甲方作品。
- 4.2.4 乙方应当及时将销售作品的授权许可费支付给甲方。
- 4.2.5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作品客观中立展示,不得任意歪曲。
五、费用结算
详见《附件二:山东文化数据交易平台与创作者收益分配机制协议》
六、服务终止
6.1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基于其自行之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认为甲方已经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或其他规则,乙方无需事先通知即可中断或终止对甲方服务之全部或任何部分,并将甲方在乙方上传的作品或发布的内容进行删除。乙方可立即关闭或删除甲方的帐号及甲方帐号中所有相关信息及文件,及中止或禁止甲方继续使用前述文件或乙方提供的服务,如服务终止时甲方账户里还有资金余额的,在不存在侵权纠纷及其他违规行为的情况下,乙方应将相应资金余额退还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6.2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行决定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服务协议终止后,乙方将尽可能为甲方保留原账户信息,乙方无需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6.3 乙方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乙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尽可能事先通告。
6.4 甲方提出注销乙方实名认证用户身份的,需经乙方审核同意;甲方注销后,不再是乙方供稿人或创作人,但乙方仍保留下列权利:
- 6.4.1 乙方有权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间内保留该甲方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资料、交易记录等。
- 6.4.2 若甲方注销前在乙方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乙方仍可行使本协议及相关规则所规定的权利,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
7.1 甲方同意,因甲方违反本协议或平台发布的其他协议、规则而使乙方遭受损失或赔偿的,乙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向甲方追偿。
7.2 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3 甲方确认,甲方在平台注册信息中所留的住所地(或地址)、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作为各方之间往来以及仲裁机构仲裁和法院执行时的相关资料、通知、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裁决书、调解书等)的送达地址。
7.4 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争议各方均一致同意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二:山东文化数据交易平台与创作者收益分配机制协议
甲方(平台方):山东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创作者):
第一条 协议适用范围
1.1 本协议仅适用于乙方通过甲方平台上传、展示、并成功达成交易的数字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数字报、图片(包含历史影像)、视频、新闻图视频、设计作品、音频素材、软件插件、虚拟道具、模型文件、数据集等,以下统称“作品”)。
1.2 乙方需保证上传作品版权为自身所有,无侵权纠纷,甲方仅对作品的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核,不承担作品的质量担保及版权瑕疵担保责任。
1.3 本协议所指“收益”,指乙方作品在甲方平台成功交易后产生的全部交易款项,扣除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费、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的手续费、甲方为推广作品产生的专项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后的可分配净收益,甲方须明确各项扣除费用的具体内容和明细,经乙方确认后方可扣除。
第二条 签约类型及身份界定
2.1 签约类型
2.1.1 独家签约:乙方承诺其上传至甲方平台的全部作品,仅在甲方平台进行展示及交易,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平台、个人展示、销售、传播该等作品。
2.2 身份界定
2.2.1 乙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已完成甲方平台企业主体认证及相关资质审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认证信息、资质文件真实、准确、有效,若信息变更,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产生的收益结算延误、税费纠纷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收益分配比例及规则
3.1 分配比例
3.1.1 独家签约创作者:原则上乙方和甲方按照70%:30%的比例分配净收益。由平台进行数字资产二创、产品化深加工产生销售收益的,原则上按照30%:70%进行分配,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
3.1.2 若乙方作品为合作创作,乙方需自行与其他合作者协商内部收益分配事宜,甲方仅按本协议约定将乙方应得份额支付至本协议约定账户,不参与乙方内部分配纠纷的处理。
3.2 特殊分配情形
3.2.1 甲方在运营过程中,可根据平台发展及市场需求,针对特定作品开展推广活动(如限时折扣、满减、专题推荐等),或针对企业级客户推出统一折扣销售模式。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该等运营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同意甲方按活动规则调整作品展示价格、参与统一折扣套餐组合等。甲方应在活动启动前3个工作日内,通过站内信、邮件等方式将活动规则、折扣幅度、参与范围等信息通知乙方,可与乙方另行协商调整分配比例,乙方应予配合,否则,乙方有权选择退出本合作。乙方选择退出的,应通过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将平台上的相关作品全部或部分下架,自下架之日起不再通过甲方平台进行销售。乙方因不参加平台作品推广活动而选择作品下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2.2 若乙方存在违规行为(如虚假定价、价格欺诈、侵权、违反签约约定等),甲方有权调整分配比例(最低可调整至乙方0%),直至追究违约责任,具体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执行。
3.2.3 甲方应向乙方定期报告维权情况。甲方以自身名义独立维权所获得的赔偿款(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判决的赔偿金、和解金等),在扣除甲方实际支出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监测费、差旅费等)后,参照作品交易的收益分配比例,在甲乙双方之间分配。
第四条 收益结算与支付
4.1 结算周期
4.1.1 甲乙双方按自然月结算收益,结算周期为每月1日00:00至当月最后一日24:00(以下简称“结算月度”)。
4.1.2 甲方应在结算月度结束后的次月10个工作日内(例如:1月结算周期结束后,2月内完成核算),完成该结算月度的收益核算,生成《收益结算单》并通过站内信、邮件等方式发送至乙方预留联系方式。乙方应在收到《收益结算单》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收益结算单》需包含:作品交易明细、是否二次创作及二创方式、交易金额、第三方手续费、推广费用、税费扣除、分成比例、乙方应得金额等完整信息,保障乙方的知情权。若交易作品为甲方平台二次创作,需经乙方确认。
4.1.3 乙方对《收益结算单》有异议的,应在确认期限内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甲方应在收到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复核并给出复核结果;乙方逾期未确认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该《收益结算单》内容。
4.2 支付方式
4.2.1 甲方在乙方确认《收益结算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得收益足额支付至本协议约定的乙方账户。
4.2.2 因乙方银行账户信息错误、注销、冻结等原因导致付款失败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乙方应及时更新账户信息,甲方在收到更新信息后重新安排付款,付款周期相应顺延。
4.3 税费处理
4.3.1 乙方应自行申报缴纳各项税费,甲方支付收益前,乙方按照收益分配的净额向甲方提供合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合格发票后安排付款;乙方未按时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权利与义务
- 5.1.1 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收益分成,建立完善的收益核算体系,保障收益结算的准确性、透明度。
- 5.1.2 有权对乙方作品交易情况、收益核算情况进行监督,对乙方违规行为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分配比例、扣除收益、下架作品、冻结账户、解除协议等)。
- 5.1.3 应保障乙方的收益获取权,不得无故克扣、拖欠乙方应得收益,依法保护乙方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及作品相关隐私信息。
- 5.1.4 为乙方提供平台技术支持、作品展示渠道,协助乙方解决收益结算过程中出现的合理问题。
5.2 乙方权利与义务
- 5.2.1 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取作品收益,对收益结算情况进行查询,对有异议的结算结果提出复核申请。
- 5.2.2 保证其上传至平台的作品为原创或已获得合法授权,权属清晰,无任何侵权、纠纷、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若因作品权利瑕疵引发第三方投诉、诉讼、仲裁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 5.2.3 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及甲方平台规则,独家签约创作者不得擅自将作品授权第三方平台。
- 5.2.4 积极配合甲方的收益结算工作,及时确认《收益结算单》,按要求提供税费相关凭证,信息变更时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无故克扣、拖欠乙方收益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足额支付收益及违约金。
6.2 乙方违反独家签约约定,擅自将作品授权第三方平台展示、交易的,甲方有权追回已支付的全部收益,扣除乙方待结算收益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另行补足),同时解除本协议,下架乙方全部作品,并有权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6.3 乙方因作品权利瑕疵引发纠纷,或存在虚假定价、价格欺诈、恶意刷单等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收益,扣除相应收益作为赔偿,情节严重的,解除本协议,下架全部作品,冻结乙方账户,且乙方需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6.4 乙方提供虚假信息、资质文件,或未按要求提供税费凭证导致收益结算延误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予以赔偿。
第七条 协议期限与解除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企业创作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期满前30日,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未达成续约协议的,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7.2 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均可协商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解除协议。
7.3 一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经另一方书面催告后15日内未纠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7.4 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再展示乙方未交易作品,已交易作品的收益仍按本协议约定结算,乙方应在协议终止后30日内办理收益结算及账户注销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处理乙方待结算收益。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